【天天新视野】重拳出击!海南查处24起涉旅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连日来,海南省持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4月28日,海南省集中公布24起涉旅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本次公布的违法违规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揽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诈骗客人钱财获取不当利益、开展“低价游”、虚假宣传、冒用旅行社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招摇撞骗、导游辱骂游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公布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主要是由省、市(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在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资料图】
“五一”假日期间,海南省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海南旅游消费环境。
为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
海南旅游消费环境
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大整治力度
严厉打击查处
一批涉旅违法违规案件
现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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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2023年1月14日,海少英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到达口7号门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二:2023年1月1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渔港码头林道雅海鲜摊位,使用作弊电子秤销售海鲜、欺骗消费者,被处罚1350元。
案件三:2023年1月17日,赵楠、张杰在三亚市海棠区藤海社区渔港路路中间拦截车辆推销冲浪等海上娱乐项目,导致现场交通瘫痪,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件四:2023年1月19日,黎亚传、黎福明、符其松、董小泽在三亚南山文化旅游景区南山职工之家旁违规收取停车费和过路费,构成勒索敲诈,黎亚传被处行政拘留7日,黎福明、符其松、董小泽被处行政拘留5日,收缴黎亚传违法所得540元、收缴董小泽违法所得640元。
案件五:2023年1月20日,韩颜泽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到达口1号门附近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7日。
案件六:2023年1月20日,刘玉景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到达口7号门附近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七:2023年1月24日,杨青文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到达口7号门附近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八:2023年1月24日,周诗在三亚市天涯区龙兴莱曼酒店对面沙滩非法给摩托艇拉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件九:2023年1月25日,李二同在三亚市天涯区跃进路与河西路交叉口路面上拦停车辆,询问车主是否需要停车位停车吃海鲜,造成交通拥堵,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十:2023年1月25日,吕永刚在三亚市三亚湾路水晶蓝湾对面沙滩区域非法招客运营海上摩托艇项目,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十一:2023年1月25日至30日,董亚禾在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椰子园村椰子园小组47号自家门口前小路,向过往每辆车辆收取10元过路费,对不同意给钱的车辆不允许通行,构成勒索敲诈,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收缴违法所得1240元。
案件十二:2023年1月31日,周亚伟在三亚市凤凰国际机场大巴售票处附近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十三:2023年1月31日,卢文忠在三亚市凤凰国际机场国内到达3号门附近非法揽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十四:2023年2月3日,侯国山在三亚市海棠区藤海社区渔港路路中间拦截车辆推销冲浪等海上娱乐项目,导致现场交通瘫痪,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件十五:2023年2月8日,海南海天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处罚4万元。
案件十六:2023年2月8日,海南海天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陵水清水湾营业部,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没收违法所得22720元,并处罚4万元。
案件十七:2023年2月17日,海口市美兰区文明路板桥海鲜市场188平价海鲜摊位,以次充好、欺诈游客,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10万元。
案件十八:2023年2月17日,羊吉文在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国光豪生度假酒店对面的公共沙滩处帮助黑摩托艇拉客,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5日。
案件十九:2023年3月8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陈世儒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私自招揽71名游客赴琼海一日游, 没收违法所得1420元,处罚1000元。
案件二十:2023年3月13日,海南众夫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客运经营,被处罚2000元。
案件二十一:2023年3月13日,儋州市白马井盛泰鑫家居生活用品店,销售产品无标签标识及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2.16万元。
案件二十二:2023年3月17日,海南新环游国际旅行社导游杨博茜因游客未购物,胁迫消费、辱骂游客、态度恶劣,对涉事旅行社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30万元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顶格处罚5万元,并吊销其导游证。
案件二十三:2023年3月21日,三亚市天涯区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前任法人李金鑫对不愿意购买“不计免赔”车险的顾客,采取对其租赁的车辆进行人为损毁或以旧伤敲诈勒索顾客钱财获利,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处刑事拘留3日。
案件二十四:在2023年3月29日发生的“海口三门坡甩团事件”中,对刘亚美冒用珠海某传媒公司名义,非法组织三门坡中老年跳舞人员到海花岛开展“低价游”(38元二日游),依法行政拘留5日;对谭旭冒用导游身份,非法带团去海花岛旅游,进行招摇撞骗,依法行政拘留7日;对周祖贤利用假导游身份,非法带团去海花岛旅游,进行招摇撞骗,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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