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七不得” 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人情所归


(相关资料图)

近期,部分地区因超强降雨引发洪涝,为保障洪涝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制止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关于汛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公告》,提出汛期“七不得”要求。

“七不得”要求很有针对性,具体为:一,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二,不得囤积居奇。三,不得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四,不得串通涨价。五,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六,不得价格欺诈。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可以说,这七个要求基本涵盖了汛期比较典型的市场乱象,或过去出现过,或最近出现类似苗头。当前正处于应对汛情的关键期,在这样的节点出台规定,对于维护汛期市场秩序很有必要。

上述规定有着相应的法律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于各类价格乱象以及惩处规则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汛情背景下,将典型问题罗列出来,即是对现有法律规定的重申与强调,意在提醒和告诫各市场主体,切勿以身试法,发灾难财注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实上,近期部分受灾地区已经零星出现了相应的市场乱象,值得特别注意,而从监管部门的应对来看,基本在乱象曝光后就第一时间做出了处理,这样的案例无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比如,近日,河北涿州市民李先生反映,其因水情严峻携家人前往邻近的高碑店市某宾馆住宿,该宾馆却在入住期间上涨房费。这一现象很快引起了当地监管部门的注意,8月4日,高碑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已第一时间处理此事,宾馆已将涨价部分金额予以退还。同日,涿州市监局方面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如出现类似情况市民可以立刻投诉,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此轮汛情波及范围之广、受灾群众基数之大,在近年可谓极为罕见。而涿州灾情之严重,早就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这座常住人口60万的城市,受灾人数超过13万。正是因为灾情严重,媒体报道72小时内有超3万人从外地赶到涿州参与救灾。从救援人员到生活物资,外界支援力量在第一时间赶到,尽可能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不过,水灾之下,衣食住行这些生活中的基本需求都受到影响,各类生活物资在短期内难免会遭遇供需错配,不排除部分地区会出现物资短缺的问题,显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外界的救援覆盖所有需求。很多人依然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市场主体是否有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自觉,会直接影响到受灾群众的生活。

涿州既是焦点,但也只是此轮汛情的一个切面,全国还有很多地方正处在灾情之中,或是面临水灾威胁。这段时间,不发灾难财是底线要求,否则,不仅要受到外界的道德谴责,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经营者更应该做的是,用心感受此时的人间冷暖,看到灾难背景下同胞的难处,不把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