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迪丽热巴”“杨幂”“刘亦菲”都在卖货,AI换脸全套模型3.5万元,小心惹祸上身!

“点进直播间一看,‘迪丽热巴’居然在直播卖货。”近日,有网友点开直播间,却发现正在卖货的竟是当红女星。然而再定睛一看,这些带货“明星”很快露出了马脚——身穿中式服装,正在卖力带货的“明星”们,其实只是使用了AI实时换脸技术的普通主播。

直播间截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AI实时换脸,正在直播间悄然出现。网友对此非常的困惑,“真的好无语,每次都ai换脸杨幂,不怕被告吗!”“天啊,ai技术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吗?”

换脸后的“佟丽娅”“杨幂”“刘亦菲”

都在直播间里带货

据紫牛新闻,“看了好几个直播间,我都惊呆了,要么是佟丽娅,要么是迪丽热巴,全都把脸换成明星带货了,那还要我们这些普通的主播干什么?”日前,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吐槽,她在逛某短视频软件的时候刷进了某品牌的直播间,直播间中的女主播正在热情推销商品,但这位女主播看起来似乎有点眼熟,直播弹幕中也有网友表达了相同的困惑,“主播像佟丽娅。”

在这位博主的帖子下,这类“明星脸”眼熟的巧合似乎未免有些太多了,网友“小虫”表示,这个品牌的直播间自己前几天也曾刷到,“那个是ai,我前几天刷到的,是另一个人,今天是佟丽娅。”网友“可乐”则回复说“刚刚看了下,还有一个号,好像是杨颖。”除了在这个牌子的直播间,也有网友刷到了其他“明星脸”的主播,“昨天我刷到殷桃,好吓人啊。”“我还看过一个一直用杨幂的脸的。”“上次还刷到了刘亦菲呢。”

在社交平台中,就有人公开售卖ai换脸的软件和教程,号称可以实现“实时换脸,视频直播换脸”,意欲求购者也不少。亦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用ai换脸迪丽热巴的视频,面对其他网友提示“小心被起诉”,这名网友则表示“不会,没有弄百分百像,也不进行商业化。”

据中国之声,这样的“换脸直播”工具,最近在网上通过视频、文章等形式传播,并提供下载渠道。有的需要付费,有的声称点赞、关注、评论就能获取。

这些“模型”用中外明星艺人、影视角色、政商名人的名字命名。在另一个展示“换脸直播”效果的视频中,使用者把“成龙”的模型载入相关软件,摄像头前的人在直播画面中就有了与影星成龙相似的五官,但脸型、发型还保持原样。使用者歪头、变换表情,换上的五官动效自然顺滑,只在手掌从脸前划过时,出现了比较明显的破绽。

全套模型3.5万

最快半个小时出视频

据中新财经,随着AI技术的不断进步,AI实时换脸已逐渐成熟。近年来,AI实时换脸已从最初的娱乐“整活”,向直播等多个应用场景发展。通过智能后台的AI换脸技术,主播可以实现形象的实时替换。

有视频换脸研究者表示,实时换脸不存在延迟,也不会有Bug,而直播画面传输的延迟则取决于使用者的网络配置和进行直播的平台。

中新财经记者以使用者的身份咨询了一家提供“换脸软件”的网站。该网站客服表示,使用AI换脸需要进行模型训练。“合成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模型和素材。”

据提供“换脸软件”的网站介绍,使用者自己从零开始训练模型,如果24小时挂机不停的训练模型,需要经过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达到可以合成视频的效果。

而比起自己花费大量时间训练模型,更多人选择购买现成的模型。“素材充足的话,你只要花费半个小时到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直接合成视频。模型可以替换任意素材使用,不分张三李四。”

该网站客服称,他们提供的全套模型购买价格为3.5万元,AI实时换脸可适用于各大直播平台。

律师:或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行业人士:维权成本特别大

据安徽商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称,“‘AI换脸’属于深度合成技术,随意使用可能有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的风险。”

王海波称,按照民法典规定,无论个人还是平台、软件开发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肖像,并擅自使用或上传至换脸App中供用户选择使用的行为都涉嫌侵害了他人肖像权,如果有人将他人的脸换到不雅视频中,或者利用换脸软件对他人进行恶意丑化,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此前,歌手林俊杰曾状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公告详细显示为肖像权纠纷,肖某在B站的个人账号中发布了多个娱乐视频,林俊杰的肖像被ai换脸放在了视频中,最后法院判肖某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5000元,以上共计275000元等。

据中国之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表示,这样的换脸直播用于公开传播,可能涉嫌侵犯相关明星艺人的肖像权,如果涉及直播带货等商业行为,会成为加重情节。

在知名艺人工作室从事宣传工作的袁女士表示,“我经常刷一些平台都会看到。还是有一定的欺骗性的,如果不仔细辨认的话,就会认为是明星艺人本人,这一点我觉得还挺可怕的,万一卖的东西拿回去了以后货不对板,或者有一些更严重的问题,消费者就会觉得‘这个东西我是看着谁谁谁的脸去买的’,或者说‘我是进了谁的直播间去买的’。

袁女士认为,针对相关行为搜集证据和维权的成本比较高。而只要冒用了明星艺人的面部特征,不管是否提及姓名,侵权影响都类似。“说实话是没有差别的,因为他本质上还是用这个明星的脸去做文章。如果我负责的明星艺人摊上了这个事儿,其实维权成本特别大,并且效果可能没那么好。我们也不可能每天都去发律师函,发也发不过来,甚至有的时候可能要找到侵权人都很费劲。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新财经、中国之声、紫牛新闻、安徽商报、公开信息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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